香港消委会倡设仲裁中心 索偿上限20万元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建议政府斥资成立“消费争议解决中心”,免费为消费者以“先调解,后仲裁”的模式处理消费投诉纠纷,索偿金额上限为二十万元,特别适合美容、电子产品及电器、装修、零售四个行业,适用于已自愿参与计划的会员商户,如涉非会员商户对方可拒绝参与调解仲裁。商经局指建议机制下消费者毋须付费,而中心涵盖行业广,所费公帑或不菲,忧易被滥用。
小额钱债审裁处目前可为消费者处理金额不多于五万元的索偿,超出上限的个案则须由法院审理,若消费者未能负担有关法律费用及时间,索偿往往不了了之。消费者亦可选择向消委会投诉,但每年均有约五千宗投诉因资料不足等原因未能处理。
消委会倡议由政府出资成立及营运“消费争议解决中心”,免费为消费者处理索偿金额为二十万元或以下的消费纠纷。各商户可自行选择参与计划,有关会员商户可展示计划标志,可吸引顾人,如被投诉索偿须参与调解仲裁。中心奉行“先调解,后仲裁”的理念,先安排消费者和被投诉会员商户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果,则会在双方同意下展开仲裁。
仲裁由具专业知识的仲裁员判断谁是谁非,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商户被判败诉,需缴付赔偿及法律费用,消费者不论胜负均毋须付费。消委会认为,美容、电子产品及电器、装修、零售四个行业较适合以仲裁解决消费争议。
消委会法律保障事务小组主席陈家殷指,仲裁花费较法院诉讼便宜,耗时亦较少,可免却消费者和商户将争议诉诸法庭时所花的成本;仲裁亦可减轻法院处理案件的数量,达致三赢局面。
总干事黄凤娴举例,过去曾有一名七旬综援老翁,耗用积蓄乘飞机后被遗失装有假牙的行李,回港后在消委会协助下,循法庭反覆追讨航空公司一年才获赔偿,但期间因没钱再造假牙,带来极大不便,若当时能透过调解和仲裁解决,相信可免却迂回。
消委会补充,建议尚未咨询业界,但认为仲裁在保密形式下进行,能保障商户声誉,较诉讼优胜,相信商户乐意参与,如会员商户拒接受调解,可能被剔除会员资格。会方亦未有评估中心所需开支,若以现有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例,每年则需动用约二千五百万元。
商经局回应指,消委会并没估计中心所涉公帑数目,而中心涵盖行业广泛,持份者众,涉及资源可能十分庞大,加上消费者不用付出任何费用便可向商户提出调解及仲裁要求,费用全由纳税人支付,要小心考虑制度会否容易被滥用,并指很多海外地区均没有完全由政府出资的跨行业消费纠纷仲裁机制。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的资料,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上一篇:南下资金或成港股重要支持力量
- 下一篇:港交所加紧研推新板 吸引外企来港上市
香港公司注册流程
香港最新资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