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个团体支持依法落实2017年普选
香港特区第二轮政改咨询将于7日结束,2日有多个团体向特区政府递交意见书。他们纷纷强调,必须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
香港特区政府1月7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文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
2日,在香港特区立法会拥有13个议席的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拥有7个立法会议席的香港经济民生联盟(经民联)和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先后向特区政府递交意见书。
民建联认为,普选行政长官的选举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并在符合香港实际情况下,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才能有利于香港的长远发展及国家利益。
民建联建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提名委员会(提委会)由1200人组成,沿用现有38个界别分组组成四大界别。
经民联强调,政改方案要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的法理基础。提委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按照现行选举委员会的规定,维持不变。
在拥有700多万人口的香港,粤籍港人有500多万,约占香港总人口的70%。香港广东社团总会今年2月以来,收集会员对政改的期望和意见。截至3月1日,共收集49612份个人意见书。
香港广东社团总会认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必须建基于《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在《8?31决定》框架下,寻求最大共识。
香港广东社团总会提议,提委会的人数、构成和产生办法按照现行的选举委员会的规定,维持不变。
该会强烈呼吁,对香港有爱心的特区立法会议员投票通过政改方案,实现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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