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加租成烫手山芋
房委会的收入大饼是有限的,假如在财政上过分偏袒现时的公屋居民,对其他持份者便会显得不公平。简单点说,这是一个利益平衡的考虑,即不能过分地向一方面倾斜。但是,无论如何处理公屋租金的可加可减机制,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因在选票的民粹下,理性面对事情已没有可能,每方持份者都在考虑小众利益。
房屋委员会近日宣布,将会按照公屋租金的可加可减机制,在今年九月调整公屋租金。根据公屋租金的可加可减机制,公屋的租金每两年检讨一次,是按照公屋居民的收入增减而调整,而加幅则设置上限,现时上限是百分之十,也就是说,不管居民的收入上升了多少,租金的加幅最多也是百分之十。对于是次的加租安排,房委会是通过对公屋居民的入息调查,得到两年间居民入息上升了百分之十六有多,因而在这次加租决定上,便只会将加价幅度定在上限的百分之十。房委会这个做法完全合法,但在政治上却是一颗炸弹,会给来届政府一个烫手山芋。
公屋加租合法合理
首先我们先看看公屋加租的理据。平情而论,房委会依法办事并没有错,以常理分析,若果公屋居民的收入上升了,要他们多缴租金也不过分,因为公屋租金本来就已是一项津贴,每个公屋单位每月的营运亏损就已近一百二十元。这个津贴背后就是以公帑来支付,所以能够住在公屋的人,其实已享受了社会资源,在情况许可下,应该要负担部分公屋的营运开支,好使社会资源可以用在其他更需要的人身上。而且,房委会是根据科学方法去作抽样调查,才得出公屋居民收入上升百分之十六的数据,在守法的精神上,房委会更加是站在法理的一方。至于加租百分之十,其实是相对两年前的租金水平来说,若果平分两年计算,每年的加租幅度只是百分之五,比同期的通胀低,从这个角度看,这个租金加幅并非过分。再者,政府在财政预算案中已决定为公屋户提供两个月的租金宽免,租金宽免已可将加幅抵销,加租对居民影响其实并没有那么大。
再者,我们也要明白,房委会是依据《房屋条例》成立,而《房屋条例》列明房委会要负责兴建公屋,更加要在财政上自负盈亏。正如上文所述,房委会现时营运公屋是有亏损的,而房委会又要负责兴建优质公屋给市民,房委会其实是以其他业务来补贴公屋的。这个方法是应该的,因为公屋居民普遍是低下阶层,假如所有服务都要回收成本,则会令居民的负担太重,也不利社会和谐。可是,这也是一个取舍的问题,因为房委会的收入大饼是有限的,假如在财政上过分偏袒现时的公屋居民,对其他持份者便会显得不公平,例如屋恏商场商户也会质疑,为何他们要承担一个较昂贵的租金,以用来补贴公屋居民;在轮候册上的申请人,也会因建屋资源分薄而需要较长的轮候时间。简单点说,这是一个利益平衡的考虑,即不能过分地向一方面倾斜。
民粹作祟加租阻力大
然而,即使有法有理的价格调整,在民意上是无法站得住脚的,因为现时香港社会有一种民粹的现象,就是每逢有加价申请,必定是遇到极大的反对声音,反而对加价的论据却不甚了了,议员也乐得在公屋加租这课题上出来“抽水”一番。这些本来也是意料之内,只不过九月是立法会选举期,公屋加租就变成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供一众有意参选者可以肆无忌惮的对政府施政无限上纲的鞭挞,政府在这方面注定是弱势的。
尤其对来届政府来说,公屋加租更会是一颗计时炸弹,因为机制是规定公屋每两年调整租金一次,等于每两年便给予政府一个烫手山芋。假如真的如一些议员所说,要将机制重新制定,就等于重开潘多拉的盒子,如何制定令各方接受的方案,将会是无穷无尽的争议,政府也得浪费精神在这些讨价还价功夫上;假如真的如一些议员所议,要将加幅再减去通胀,将设限的百分之十加幅再往下调,所得的很可能会是负数,也就是要进一步地将公共资源向公屋户倾斜;假如再一味用宽免租金的方法,则无异是对公屋租金的可加可减机制划上终止符。无论如何处理公屋租金的可加可减机制,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因在选票的民粹下,理性面对事情已没有可能,每方持份者都在考虑小众利益。
在加租这课题上政府也要明白,不是一味宽免租金便可赚取民意,因为现时民意也有不少对公屋户很有意见,对要求减少租金加幅的诉求,也有不少人对此表示不以为然。其实政府大可从另一个角度思考,究竟现在公屋的定位是否恰当,尤其是对公屋富户的处理,现在更是抓不着痒处,单靠检举式的处理富户是没有功效的,假如可以令富户离开公屋体系,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受惠,房委会营运在公屋的补贴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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